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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员工又是股东,工伤待遇、股东权益如何实现?赣州知名律师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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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员工又是股东,工伤待遇、股东权益如何实现?赣州知名律师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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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律师:
向您咨询1下。

    我是1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在这家公司担任某个治理职位,2004年7月3日,在上班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后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分认定为工伤 。

    在我工伤治疗的过程中,其他股东以我治疗工伤不便行使股东权利为由提出了对我的股东权利入行限制的要求 。

    此后,在我要求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中,其他股东又提出,我是公司股东 ,不能像普通职工那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请问黄律师,象我这种情况,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与行使股东权利是否有冲突?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这位朋友反映的情况实涉及两方面,1方面是作为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另1方面是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如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

    前者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后者属于公司法的范畴,在2者权利的行使上没有任何冲突之处。

    假如是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得不到落实,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甚至是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公司主张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

    至于股东权利,因为你处在工伤治疗期间,有些权利的行使可能会有些不便,如出席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讲演等,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并在授权委托书上详细写明手委托人的详细权限。

    假如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故意设置障碍阻挠你行使权利,你可以转让股份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