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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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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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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旧准则相比,现行债务重组准则虽然对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使债务重组真正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和效果,帮助上市公司摆脱困境,减轻债务负担,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仍存在利润操纵空间,应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操纵股价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虽然能对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有一定约束,由于现行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将债务重组利润计入当期损益,会促使上市公司在公司出现亏损时,通过债务重组业务美化其净利润指标,以达到提高每股收益、操纵股价的目的。

  例如, “重组”又一次让*ST长控(已更名为*ST浪莎,证券代码:600137)这只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乌鸡变凤凰”。该公司曾经在2002年创下每股亏损达11元的记录。2007年4月,通过债务重组,公司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433万元,猛增到2.84亿元,每股收益高达4.67元。在二级市场上,其股价在股改复牌前为5.74元,在4月13日复牌交易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时则高达85元,涨幅达1380.84%。随后连续12个交易日封于跌停,短短两个多月其股价由85元跌至28元左右,跌幅达67%。*ST长控股价过山车般的表现,让参与交易的广大散户股民痛苦不堪,刻骨铭心。究其原因,除恶意炒作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广大股民对业绩预测信息的误读造成的,误将由于债务重组带来的非经常性收益理解为经常性收益。

  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操纵股价,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体系,建议将每股收益分拆为两个指标分别列示,一个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一个是包含非经常损益的每股收益,这样不仅可以使广大股民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及收益状况一目了然,避免造成财务数据的误读,还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透明度,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提高每股收益,误导投资者、操控股价。

  (二)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难度,应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公允价值确定操纵利润

  现行债务重组准则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债务重组业务按照公允价值计价,能够从经济角度真实反映计量价值,使会计核算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在市场条件完善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我国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一定难度:一是在我国一些不太发达和经济落后的地区,市场发育不完善,在无法找到对应可比市价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以职业判断确认,有可能出现估值不准的问题;二是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关联交易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找不到公允价值对照标准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利用公允价值确认操纵利润。为了避免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笔者认为,应该对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关联公司进行的债务重组采用谨慎态度,建议将通过关联方豁免的债务仍然计入资本公积的方法,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公允价值确认操纵利润。

  (三)将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反映,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业务的信息披露

  债务重组业务虽然使上市公司增加了利润,但是并不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笔者认为,若在采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单独予以列示,不仅可以使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致,还可以使上市公司利润表上反映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表相一致。但是,现行债务重组准则目前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笔者建议,将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单独列示。这样,可以规范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信息的披露,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财政部对债务重组准则的修改,是我国企业会计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会计制度接轨的迫切要求。从实践中摸索经验,不断完善和丰富债务重组准则,促进债务重组准则的有效实施,使债务重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真正发挥作用,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研究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