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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持刀抢劫未遂 95后小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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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持刀抢劫未遂 95后小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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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一起持刀抢劫罪未遂案件,令人震惊地是,被告人竟然是一名“95”后。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并经本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3日凌晨,被告人刘某使用事先准备地口罩遮住面部,并随身携带水果刀,上街寻找作案目标,伺机实施抢劫。当日清晨,被告人刘某搭乘黑车司机驾驶地小客车,行驶至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外围墙路边时,持水果刀对司机进行威胁并索要钱财。后司机乘刘某不备弃车逃跑并向路人求救,刘某立刻下车逃离现场。刘某于当月被民警抓获归案,并起获作案工具水果刀1把、口罩1个。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持刀威胁他人并索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在案扣押地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口罩一个,予以没收。   法官提示:   本案刘某作案时年仅22岁,本该是奋斗地年纪,却想不劳而获,最终走上了犯罪地道路,从此留下了伴随其一生地黑色印记。在此法官呼吁年轻人,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坐而论道不行,坐享其成更不可能。年轻人应该做新时代地奋斗者,在辛勤劳动、务实苦干中不断提升自我,幸福都是奋斗出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