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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民工讨薪殴死老板无期主犯死刑事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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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民工讨薪殴死老板无期主犯死刑事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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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上门讨薪,结果被殴打致死。2009年3月,由于1万多元钱,工地工长李保国的生命被定格在了40岁。  昨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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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门讨薪,结果被殴打致死。

    2009年3月,由于1万多元钱,工地工长李保国的生命被定格在了40岁。

      昨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因犯故意伤害罪,该案主犯张鹏,已于上周五被执行死刑。

    而“欠薪”的老板高卫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冲突  1个电话打出,工长被殴致死  2009年3月9号14时许,焦作高新区1建筑工地上,40岁的李保国站在1辆工程车前喊话:“今天不把账结了,谁也不能拉钢管。

    ”  李保国,家住焦作修武县,这个工地是他邻村的“朋友”高卫星承包的。

      2008年下半年,李保国应邀来到这个工地做工长,负责工地号常记工入料等事宜,直至2009年1月该工地停工。

      李保国说,他几个月的工钱没拿到,还替高卫星垫了不少设备租赁费。

    春节前后,他曾多次找高卫星,要求把拖欠的1万多元工钱结了,但高卫星1直藏着不见他。

      高的爱人周某不认可李保国的说法。

    她说,1月25号,他们给了李保国2000元,工资已经结清了,“平时给他发过钱。

    ”李保国坚称,仍有1万多元没结,双方越说越僵。

      随后,周某拨通了高卫星的电话。

    高获悉情况后,致电朋友李建军,让他找人“劝劝李保国”。

    李建军“素以仗义著名”,家在工地四周1村庄。

    当号15时许,李建军带着袁红光,刘春,郭宏杰,张鹏等人赶至工地,朝李保国走往,李保国赶快绕着桌子跑。

    很快,双方动了手。

      殴打过程中,张鹏取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李保国右大腿捅了1刀,致李保国股动脉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不久,李建军,张鹏等人先后被抓获。

      判决  犯故意伤害罪老板被判无期主犯获死刑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1审讯决,张鹏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鹏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并系主犯,累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高卫星,李建军等人,也因同样的罪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3年。

      1审讯决下达后,张鹏等人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7月8号,张鹏被执行死刑。

      以案说法  5月1号起,恶意欠薪可进罪  假如没有造成严峻后果,可否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鲁明说,今年5月1号,我国《刑事修正案(八)》已经实施,对于恶意欠薪,可以处以刑罚。

    1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外,《刑事修正案(八)》对恶意欠薪罪的构成前提作了严格限制。

    若是由于资金周转不灵或者亏损而导致拖欠工资,其主观上不具有恶意,不构本钱罪。

      针对本案,高卫星有钱不还,即便是没有造成李保国死亡或者伤害的严峻后果,假如具有上面划定的情节,同样可以判处高卫星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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