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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定纳贿罪或是公司、企业职员纳贿罪刑事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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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定纳贿罪或是公司、企业职员纳贿罪刑事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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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一,案情:胡某,刘某某系重庆永荣长河煤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的合同制工人,2006年3月至10月,二人在公司质检中央担任化验员期间,分别收受煤炭
关键词: 纳贿,本案,职员,公司

    

一,案情:胡某,刘某某系重庆永荣长河煤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的合同制工人,2006年3月至10月,二人在公司质检中央担任化验员期间,分别收受煤炭供给商的现金15450元和1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