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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履赠房协议三岁女童法院维权获胜离婚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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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履赠房协议三岁女童法院维权获胜离婚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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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父母离婚引发3岁孙女状告祖父母要求迁让房屋。日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一审讯决被告程某,王某妇夫迁让出房屋返还给3岁
关键词: 女童,获胜,三岁,维权

        父母离婚引发3岁孙女状告祖父母要求迁让房屋。

    日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一审讯决被告程某,王某妇夫迁让出房屋返还给3岁的孙女。

      年近60岁的程某,王某妇夫在射阳县城有一套住房,1998年12月11日程某取得了该房的产权证。

    2001年12月27日程某之子与施某登记结婚,婚后栖身于该房内,生一女。

    2006年6月22日,程某,王某妇夫与儿子,儿媳订立赠送协议,将县城这套房赠送给孙女并办理了公证,2006年7月6日办理了该房的产权过户。

    不久前程某的儿子与儿媳协议离婚,商定小孩随其母施某糊口,这套房由母女俩栖身。

    后程某,王某妇夫更换该房门锁并栖身。

    无耐,施某以女儿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程某,王某让出这套房屋。

      法院审理后以为,程某,王某妇夫与儿子,儿媳订立赠送协议,将县城套房赠送给孙女并办理公证手续,此赠送协议不违背法律划定,视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孙女借此取得了该房的产权证书,则赠送行为已成立。

    程某,王某自述赠送房屋是以儿子与儿媳不离婚为条件,且是受儿媳胁迫才办理公证赠送手续,因遭儿媳否认,程某,王某也未能举证证实,故赠送非自愿的辩解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为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