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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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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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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会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在很多地方流窜作案,这时候公安机关将其拘留以后,是需要确定到底需要拘留当事人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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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会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在很多地方流窜作案,这时候公安机关将其拘留以后,是需要确定到底需要拘留当事人到什么时候的。那么,流窜作案拘留期限是怎样的呢?为你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流窜作案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七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对属于三种作案理由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日,而不是必须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延长拘留期限时,在4至30日内任意选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流窜作案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最多延长到37天的,但是具体对当事人需要拘留多久,是需要结合案情来确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你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